1. 江西特大交通事故,交通事故9级伤残一共赔多少万?
二十万左右
交通事故致9级伤残,残疾赔偿金为17万元,加上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在20万元以上,在交强险限额内20万赔,剩下按责,因此,20万元左右
2. 江西人群半夜路边送葬突遭意外?
1月8日凌晨,大概零点50分,江西南昌县幽兰镇桃岭村,有位81岁的老人去世了,而桃岭村离殡仪馆还有几十公里,这家人想着天亮了早点去排队。所以半夜12点多,就开始进行路祭活动了。马路边上,灵车在前面开,后面跟着六七十人的队伍。没想到,走到一处红绿灯路口时,一辆大货车突然从后面“呼”地窜过来,一下子冲入了人群。——
这场车祸,伤亡特别惨烈。官方最新的通报是19人死亡,20人受伤。而伤者中,有些还在ICU抢救……
痛定思痛——安全警钟长鸣,红绿灯路口就是我们的生命线!——简单的道理连“哇哇”学语的孩儿都会背诵的语句,总是引不起善良的人们注意!令~行~禁~止!我想不应该只用到士兵吧!我衷心的希望同胞们,时刻警惕!警惕!——出门首先想到“令行禁止”,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要再有“千古恨的结局了”。话不多说,我个人首先向这次遭不幸的人们鞠躬!~你们是我的亲人!彼此心心相通!~再见!~亲人!
3. 为什么交通事故接连不断?
这是通过对全国各地16起典型的严重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后,展开的分析,这里透露出我们国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频发,事故死亡人数高居世界第一的很多根源所在。
(一)驾驶人问题
一是不按规定超车引发的事故较多。5起事故与驾驶人不按规定超车有关:例如天津滨海“3.14”、内蒙古阿尔山“6.30”事故中,肇事车辆均为占道强行超车与对向行驶车辆发生碰撞;江苏徐州“2.1”事故中,肇事车辆在超车时未与同行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导致两车发生刮擦;安徽合肥“2.10”事故中肇事车辆从同行车辆右侧超车时车辆失控,越过双黄线与对向行驶车辆发生碰撞;沪昆高速江西上饶段“6.22”事故中肇事车辆在雨天频繁变道试图超车过程中发生失控驶出路外。
二是风险预判与应急避险意识技能欠缺。4起事故反映出驾驶人缺乏对潜在行车安全风险的预见性:例如安徽合肥“2.10”、沪昆高速江西上饶段“6.22”事故均发生在雨雪天气,驾驶人对湿滑路面行车安全风险缺乏预判,超速行驶并变道超车,导致车辆失控侧滑发生事故;内蒙古阿尔山“6.30”事故中大客车驾驶人对同行半挂车强行超车的危险性缺乏预判,未采取主动减速避让措施,事故中受损严重;京沪高速江苏泰州段“7.11”事故中货车驾驶人对高速公路超低速行驶的危险性缺乏认知,在准备停车更换驾驶人的过程中被后方面包车追尾,造成了重大伤亡。2起事故反映出驾驶人的应急处置技能不足:例如江苏徐州“2.1”事故中两车发生刮擦后都采取了过度避让措施,导致两车分别翻坠入边沟和围堰中;江苏盐城“2.16”事故中,具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被左侧来车刮撞后,驾驶人未能有效降低车速、控制方向,后车失控撞断桥面护栏后坠入河中。
(二)车辆问题
一是货车后部安全防护装置问题突出。货车未按标准要求安装后下防护装置、粘贴反光标识的问题较为突出,存在小车追尾钻入等风险。例如广东湛江“4.4”事故是一起三车追尾事故,位于最前方的赣J1109挂号重型半挂车没有安装后下防护装置,导致位于中间的小轿车被最后方的肇事货车推行并挤压在半挂车尾部,造成车内5人当场死亡;天津“3.27”事故中津AF7902号重型自卸货车存在尾部反光标识、后下防护装置均不符合标准的情况。
二是货车违法改装现象依然存在。货车为增加货物承载量和运行里程,非法加宽加高车厢、加大燃油箱的情况较为突出。天津滨海新区“3.14”、天津宝坻“3.27”、江苏无锡“4.8”、内蒙古阿尔山“6.30”等事故中,肇事半挂车、自卸货车均涉嫌加长、加宽、加高货箱,内蒙古阿尔山“6.30”事故中自卸货车还涉嫌加大油箱体积。
三是部分车辆主动安全性能差。车辆安全配置低、安全性能差的问题仍然存在。江苏徐州“2.1”、安徽合肥“2.10”事故中肇事车辆均为前置后驱车(微型面包车,五菱牌),该类车辆未安装车身稳定控制装置,在路面湿滑情况下紧急制动、转向都容易导致车辆失控。天津“3.14”事故中面包车(五菱牌)座椅固定件强度不足,缺乏对乘员的有效约束。
四是新能源和自动驾驶汽车时常有失控事故且调查难度大。江苏常熟“3.22”、陕西西安“4.23”、山西太原“6.4”三起事故,分别涉及特斯拉、比亚迪等新能源和自动驾驶汽车,调查中发现车辆可能存在加速、制动信号错误触发或失效情形,但现阶段关于此类事故的调查方法和技术欠缺,汽车生产厂商也不配合提供有效数据,导致事故调查难度很大。
(三)企业隐患
一是对驾驶人违法行为持纵容态度。江苏无锡“4.8”事故中,涉事企业扬州德昌元运输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为了多装货物,纵容肇事车辆苏J1359挂号重型半挂车非法改装;广东湛江“4.4”事故中,涉事企业杭州冠祥运输有限公司对挂靠的肇事车辆浙A3T511号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长期疲劳驾驶的情况不管不问;内蒙古阿尔山“6.30”事故中,涉事企业北京通天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海伦分公司对挂靠的黑MN692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多次疲劳驾驶、超速违法行为未履行教育、监管的责任。
二是动态监管系统外包导致责任推诿。一些规模较小的运输企业(车辆少于50辆)将车辆动态监管系统的运行、维护、监管等全权外包服务公司,形成一种责任转嫁、弱化的现状。例如内蒙古阿尔山“6.30”事故中,调查组就涉事旅游客车存在离线的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外包公司动态监管工作人员表示在发现该车离线时就向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报告,但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表示没接到相关报告,出现相互推诿监管责任的情形。
三是对旅游客车运行失控漏管。内蒙古阿尔山“6.30”事故中,涉事鄂BLY899号旅游客车所属企业黄石国顺客运公司在向运管部门申报旅游客运线路牌时随意填写副班驾驶人,实际由主班驾驶人自行联络副班驾驶人,国顺公司只负责支付费用。沪昆高速江西上饶段“6.22”事故中,肇事苏BB5339号旅游客车所属企业无锡江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对车辆例检基本缺失,该车轮胎花纹过度磨损是其在雨天湿滑路面转向变道时车辆失控的重要诱因。
(四)道路隐患
一是道路安全设施不符合规范。江苏徐州“2.1”事故中,事发路段路侧因桥涵施工围堰形成4米水深的深坑,在路侧只放置了临时性的装配式护栏,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夜间警示灯带,不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深基坑四周距基坑边缘不小于1m处应设立钢管护栏、挂密目式安全网,靠近道路侧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夜间警示灯带”的规定;而且设置的临时性护栏固定深度不足,在事故中大面积脱落,未起到安全防护作用。江苏盐城“2.16”事故中,肇事车辆冲破地龙桥护栏坠入河中,调查发现该桥梁已建成约60年,护栏混凝土风化、内部钢筋锈蚀、立柱埋深较浅,对车辆根本没有防护作用,桥梁等级不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1)各等级公路桥梁必须设置路侧护栏;2)护栏的防护等级应为二(B)级”的规定。
二是部分道路设计存在缺陷。安徽合肥“2.10”事故中,事故道路环巢湖大道根据相关部门批复应按照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应至少是60公里/小时)进行设计施工,但部分路段实际设计速度仅为40公里/小时;事发路段南侧未设置硬路肩,不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的硬路肩宽度最小值0.25米的要求;行车道与观光道之间缺乏有效硬隔离设施,车辆可以直接穿越。该道路设计存在严重缺陷,应追究设计单位的相关责任,但目前尚没有采取相应行动。
三是部分道路维护保养不及时。江苏徐州“2.1”事故中,道路因施工路面坑洼较多,积水结冰后又形成局部凝冻,影响行车安全;安徽合肥“2.10”事故中,桥面接缝处因桥头跳车引起的水泥路面破损未及时修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四是部分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江苏盐城“2.16”事故中,路口东南角建造的“鑫鑫超市”经扩建后,对东、南方向来车都有明显的视线遮挡;经现场模拟实验,路口停车视距不能满足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但此类隐患长期存在,并未被列入排查整治范畴。
(五)其他隐患
一是驾乘人员自救技能有待提升。在车辆落水、失火事故中,能够有效开展自救逃生是减轻伤亡后果的重要技能,但目前驾乘人员自救能力非常有限。例如江苏徐州“2.1”、盐城“2.16”两起事故车辆落水,车内人员缺乏自救技能,救援人员赶到现场时车内人员已全部溺亡;内蒙古阿尔山“6.30”车辆碰撞后因短路车辆开始起火,大客车部分乘员使用应急锤打碎玻璃逃出车内,但没能在起火初期使用灭火器将其扑灭,火势蔓延,被车辆变形零部件卡住的6人被烧死。
4. 历史上有那些特大交通事故时间?
2004年1月7日,重庆市秀山县溶溪镇驾驶员王道兵,驾驶旅行小客车,乘载26人(核载16人),由县城驶往溶溪镇,行至秀溶公路15公里处,因雨天路滑、措施不当,车辆坠入78米深的崖下,造成11人死亡、15人受伤,车辆报废。
2004年1月11日,四川省甘孜州康定汽车运输总公司驾驶员周登光,驾驶大客车,乘载51人(核载42人),从色达县驶往成都市,行至阿坝州金川县境内国道317线刷炉公路163公里弯道处,因超速行驶,车辆坠入约6米深的坎下,造成16人死亡、32人受伤。2004年1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驾驶员韦少猛,驾驶大客车,从都安县驶往金城江,行至都安县五竹乡五峒村路段弯道处,遇对向占道行驶的一辆中巴车,采取措施不当,与中巴车相撞后翻下山沟,造成15人死亡、11人受伤。2004年1月14日,江西省分宜县汽车运输总公司驾驶员林颀,驾驶大客车,从浙江驶往江西分宜,行至昌樟高速公路31公里药湖高架桥处,因雨天路滑、超速行驶,车辆翻入约9米高的桥下,造成16人死亡、21人受伤。2004年1月14日,湖南省保靖县隆头乡驾驶员田勇,驾驶中巴车,从保靖县隆头乡驶往县城,行至乡道扒别公路55公里下坡处,因雨天路滑、措施不当,翻下95米深的山沟,造成11人死亡、7人受伤。5. 关于这种豪车车祸你觉得应该怎么赔?
开车上路,远离豪车。
3月27日下午一段九江车牌的劳斯莱斯与一辆白色SUV发生剐蹭。
与对向行驶的一辆白色SUV发生剐蹭
劳斯莱斯左前方有部分受损
视频中所在地是在九江市区甘棠公园门,这辆豪车是九江某企业负责人所有,
小编随便查了下劳斯莱斯的价格,看见最便宜的都将近500万,
这小白车撞一下,轻轻松松7万元。
劳斯莱斯的车主没有找交警,应该是联系了保险公司定损及理赔
开车也能开的倾家荡产,不是和你在开玩笑!!这次的事故只是一个“轻伤”也要7万元,因为这些豪车动不动就四五百万,而且只有4S店才能修!很多零件只能进口,喷漆也只能定点,所以赔偿金也是嗖嗖嗖的飞升。
那我们日常行车怎么避免这些悲剧呢?
一,远离豪车,从认识车标开始!!!
随着生活的越来越好,豪车已经从奔驰宝马又升了一个级别,比如小编小区有一辆玛莎拉蒂,我就很为他车位旁边的马自达担忧。在马路上看见跑车,或者特别拉风的但车标又不常见的,远离他,没有错!
第二,看见了豪车也不要方,豪车自己也不想出事故,所以他们一般都会开得很低调,像劳斯莱斯,宾利这样的车,很多都是专业司机在开。只要我们不围观,不跟车,基本不会和他们有亲密接触的机会。而且这些车因为性能好,无论是起步还是刹车都是普通车不能比的,不要因为看见豪车一激动就跟了上去,结果急刹车就亲了上去,造成悲剧。
第三,遵守交通规则。这点最为重要,交警不会因为对方是豪车就偏向对方,只要是对方的全责,赔偿什么的就和我们没关系。
第四,三者险最少买50万,看你在的城市决定。
三者责任险绝对是报价利器!!!为什么这么说,豪车这种喷漆都要几万的,说真的交强险塞牙缝都不够,而且除了豪车,撞了人,三者险也能发挥重要作用!小编觉得50万是起步的,防患于未然,真的很重要!!!
小心开车,谨慎驾驶。
远离豪车,珍爱钱包!!
6. 江西鹰潭交通事故致13死36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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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发经过江西省交通厅的调查认定及相关报道显示,5月15日17时许,一辆属于鹰潭市余江县信江物流有限公司的重型半挂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鹰潭市龙虎山香炉峰路段时,车厢左后侧与对向鹰潭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一辆公交车左侧发生刮撞,导致公交车发生约180度甩尾。目击者拍摄的画面显示,事发时,公交车冒着青烟,一侧严重破损凹陷。大货车失控冲出公路绿化带,撞断公路护栏,在树林中“犁”出一条数米长的“通道”。
随后,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江西省鹰潭市“5·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二、法院观点贵溪市法院认为,被告人占卫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13人死亡4人重伤,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被告人占卫强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占卫强具有投案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贵溪市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占卫强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三、笔者认为:首先需要注意的是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半挂车后侧发生侧滑后与公交车发生剐蹭,导致公交车发生甩尾后发生重大人员伤亡。
但该起事故中半挂货车的甩尾显然并非是被告人占卫强所能预料到的,而且本质上其作为货车司机也显然不具备故意引发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观故意。
故而,笔者认为该案以交通肇事罪定性没有问题,因为交通肇事罪本身就是过失犯罪的一种,而且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结合本案来看,被告人占卫强在新闻报道中并未陈述其有超载、违规驾驶等不当行为,相反至今并未查明半挂车甩尾的原因,加之事故发生地是在国道上,本身来往的车辆就多,加之占卫强发生事故后主动投案自首,笔者认为占卫强所判刑罚偏重了点。
7. g60高速江西段限速80是真的吗?
真的
现在有这样一个情况,从浙江高速出发全程都在120公里,从浙江高速到江西就会突然被限速在100公里内。无独有偶,从浙江的高速到安徽,也会从120公里被限制到100公里内。有人会说,浙江的路好,其实不然,浙江大部分高速公路都是两车道。近几年,因为交通压力比较大,才逐渐扩展到三车道为主。但是在和江西,安徽联通的高速公路段都是同样的路,没有区别。那为什么江西和安徽要把高速公路的速度限制在100公里和80公里内呢?
难道真的经济越发达,限制就会越少?毕竟时间就是金钱。经济越落后的地方,限制反而越来越多,人为的制造各种障碍,反过来限制经济的发展。